道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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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西周封國。春秋時為楚所滅。在今河南確山縣東北古城。一說在今息縣西南。《左傳》僖公五年(前655):楚��穀於菟滅弦,“於是江、、道、柏方睦於齊,皆弦姻也”。昭公十三年(前529):“楚之滅也,靈王遷許、胡、沈、道、房、申於荊焉。平王即位,既封、蔡,而皆復之。”②秦、漢時在邊地民族聚居區所設定的縣級行政單位。《漢書·百官公卿表》:縣“有蠻夷曰道”。雲夢睡虎地秦簡《南郡守騰文書》:“南郡騰謂縣、道嗇夫。”《史記·貨殖列傳》:“宣曲任氏之先,為督道倉吏。”《史記》裴駰集解引韋昭云:“督道,秦時邊縣名也。”③唐貞觀元年(627),因山河形便,分全國為十道,開元二十一年(733)增為十五道,置道採訪處置使,職掌與漢武帝設定的十三刺史部略同,為監察區。遼置五京道。④唐方鎮轄區名稱。《新唐書·兵志》:“唐初,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而總之者曰道。”《通典》:“分天下州縣制為諸道,各道置使,理於所部,其邊方有寇戎之地,則加以旌節,謂之節度使。”⑤元代在中書省、行中書省和路府之間設定的地方區劃。一為肅政廉訪使道,是監察區劃,屬御史台和行御史台;一為宣慰道,為中書省、行中書省的派出機構。因元代中書省、行省轄區過大,政令行使不便,故設定在離省會較遠的地區,分轄一部分路府州縣,作為中書省、行中書省的承轉機關。⑤明初以布政、按察二司轄區廣大,由布政司的佐官左右參政參議各分理一部分府州縣的錢穀,稱為分守道,始於永樂年間;按察司的佐官副使、僉事各理一部分府州縣的刑名,稱為分巡道,始於洪武年間。另有督糧、督冊、兵備、鹽法等道,各司其專職。清乾隆十八年(1753)裁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名稱,專稱分守道、分巡道,長官稱道員,多兼兵備銜,管轄府、州、縣,成為布政、按察二司與府、直隸州之間的一級。清末更在各省設定巡警、勸業等道,各司其專職。北洋軍閥時,曾分一省為數道,取消分守、分巡等名稱,設定道。1928年取消道制。⑦哲學術語。指道路。西周《鼎》作“道_道介紹_歷史知識”。《爾雅·釋宮》有“道路”一詞。《說文·辵部》玉裁註:“道者,人所行。”後演變為中國思想史上的基本范。春秋時瞽史認為,“道”從屬於“天”,稱“天道”。春秋末老子則認為“天”從屬於“道”,以“道”為世界之本原,是天地之母,是一個有內在規律的運動過程。《老子》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戰國時莊子繼承老子“道”的學說,指出“夫道覆載萬物者也”(《莊子·天地》),即萬物無不包含於“道”之中,並指出:“道,理也”(《莊子·繕性》),認為“道”又是貫通萬物之理,將“道”與“理”並稱。韓非提出“道者,萬物之所然也,萬理之所稽(寄)也。”(《韓非子·解老》)以“道”為萬物之理的總匯,認為綜觀萬物之異理,即可認識“道”,否定“道”是精神性的本體。《易·繫辭上》:“一陰一陽之謂道”,以陰陽二氣的互相依存與轉化為“道”,並提出“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以“道”與“器”相對。認為“道”即陰陽二氣的互動作用,此為無形;“器”即具體事物,此為有形。北宋張載以“道”為“氣”,認為“由氣化,有道之名”(《正蒙·太和》),並認為氣沒有固定的形體,所謂“形而上”,即是氣的運行變化。程頤認為“道”是陰陽二氣產生的根源,宣稱“道非陰陽也,所以一陰一陽道也”(《二程遺書》第三)。南宋朱熹以“道”為“理”,以“器”為“氣”,提出:“天地之間,有理有氣。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氣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朱文公文集·答黃道夫》)“道”或“理”是最根本的,“器”或“氣”由“道”或“理”所派生。葉適以“無驗於事者,其言不合;無考於器者,其道不化”(《習學紀言·進卷總義》)的命題,與程朱之說相抗衡。明清之際王夫之提出:“天下惟器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謂之道之器也。”(《周易外傳》卷五)認為“道”是具體事物和名物制度中之通理(規律),離“器”無“道”,反對把“道”視為抽象的主宰物。

詞語分解

  • 道的字典解釋 道 à 路,方向,途徑:道路。鐵道。志同道合。 指法則、規律:道理。道德。道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學術或宗教的思想體系:道學。傳道。修道。 方法,辦法,技術:門道。醫道。 指“道家”(中國春秋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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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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