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員工資解密:總理級一品官年薪收入32萬

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顧炎武曾經感嘆“自古百官俸祿之薄,未有如此者”。顧炎武的這一觀點影響很大,後世幾乎所有研究明史的人都有類似的觀點:明代官員很窮,貪污是低薪制導致的,窮是“當貪官的理由”。

事實上,明代的俸祿是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朱元璋定下來的,後來成為有明一代的定例。朱元璋在制定工資標準的時候,難道會不給他手下的官員基本的生活費?這既不合情理,顯然也不可能。而且朱元璋也認為,他給官員的工資是夠他們養家餬口的,甚至可以算是優厚的。這就產生了歷史的弔詭:一邊是官吏們喊工資低;而另一邊朱元璋則說工資已經夠高了,你們若再貪污,到時候殺頭抄家可別怪我狠。

明朝官員工資解密:總理級一品官年薪收入32萬

那么,明朝的工資標準真的很低嗎,較量兩方誰的說法更可信呢?

先看朱元璋的理由。洪武二十五年八月,朱元璋頒布了一份反腐教材,叫做《醒貪簡要錄》。這份教材詳細記載了朱元璋制定官吏工資標準的理論依據。明代正一品官員的俸祿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1044石。明代的一石米大約是現在的155市斤,按現在一斤米值2元錢算,年薪大概是32萬元。在明代,正一品官員相當於現在的總理副總理一級,一個大國總理,年薪32萬元不能算高。

但是,《醒貪簡要錄》的算法卻讓我們震驚,讓我們感覺到這份工資其實並不低:米來自稻穀,加工1044石米需要2620石稻穀。而要生產2620石的稻穀,則需要用田873畝。種田需要耕牛,按一頭牛耕地50畝計算,需用牛17頭。田間勞作方面的人力花費,按一個人種田15畝計算,需要57個人耕種。收割之後,農夫挑一擔未脫粒的稻禾只能出4斗稻穀,所以1044石米需要6550挑。如果從田裡把稻禾挑到打穀場是一里路,再回去挑也要走一里路,來回就是2里,這樣算下來為了挑擔就得走13100里。因此,正一品官員俸祿每月87石米看起來似乎不多,但為了這份俸祿,老百姓卻不知要花費多少勞力和辛苦。光是挑擔就是一個萬里長征的路程,你能說這份工資少嗎?

“如此筋骨勞苦,方得許多糧米。”朱元璋反問道,“為官者既受朝廷重祿,尚無饜足,不肯為民造福,專一貪贓壞法,亡家果可怨乎?”

由此可知,朱元璋在制定官吏工資標準時並沒有讓官吏空著肚子幹革命的意思,相反,他認為官員“若將所得俸祿養家,儘自有餘”。

以七品縣令的工資標準而論,月薪是7.5石大米,年薪只有90石,與一品官員的月薪差許多。但按照《醒貪簡要錄》的算法,也需要70多畝地、5個農民專門為之生產,光是挑那些稻禾就需要走1000多里地,所以,很難說這個工資標準低得讓人無法接受。

若按照現代經濟學的評價方式,一般可以用恩格爾係數(食物支出/消費支出總額)來評價一個人的生活水準,係數≤20者為極度富裕、係數20—40的為富裕。照明清時代的通常說法,一個人吃飯每天需米一升,每月需米三斗。中國古代的家庭人口數據則顯示,每戶平均是4—5人。縣令月薪7.5石米,假如其一家是5口人,那么吃飯每月需米不過1.5石,僅占月薪的20%。米是主食,假定其他食物花費與米的價值相同或稍低,那么,按恩格爾係數計算,工資可以使縣令一家處在係數≤40的水準,因此他雖然算不上極度富裕,至少也應該處在富裕水平。

這么看來,朱元璋當時制定的官吏工資標準絕不像顧炎武等人所說低得讓人無法接受,反而算得上是“重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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